5月18日,深圳证券监管机构对北京某所深圳分所法律意见书出错开出罚单:对该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,并对三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(→详情)相对于前两天新闻爆炸程度,这张罚单显得平和得多,但无论如何,打的是他们,疼的也包括我们,毕竟同行,有种物伤其类之感,更有种哀其不幸,怒其不争的悲凉。该律所在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时,在标题上将“临时股东大会”写成“临死股东大会”,而这样的错误通过交易所的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,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,甚至可能影响该股票的股价。当然,对律师个人的信誉,及对品牌的伤害自不必说。
谁都知道这完全是个笔误,而且是南方口音的打字习惯,shi和si不分,甚至,很多人在输入文字时候都可能出现类似这种匪夷所思的错误,但那只是在草拟或后台编辑时,所以,需要校对;所以,逐一审查。错误只是处在一字之差,若出现在内容上呢?那真会是毁灭性打击。冤枉吗?是人都可能犯错。但律师,职业要求绝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况。当然,上述“笔误”实属罕见。两名签字律师,一名主任,还有律所的内核组,之后,还要公司的工作人员、证券代表审查,至少不低于六人看过这篇文稿,甚至,还在极易发现的地方,“一目”就会“了然”。这样低级的错误却偏偏越过众人城墙。怨谁呢?
错误可以是个过程,但不能是结果。天下没有不犯错的人,但尽量少犯,并能纠错及时。有些小错可以酿成大错;有些错误的发生是没有机会更正。在中广核集团,大到企业院墙,小到会议室的杯垫,无一不印刻着一句话——“一次把事情做好”,道出这个行业最核心的价值取向。一次把事情做好,一次都不能出错。医生出错是危及生命与健康,航天员出错就可以导致机毁人亡,核工业的一次错可能导致人类的灾难。
律师工作虽不是尖端技艺,但也不是娱乐,有着其特定严肃性。律师的表达本身就是习惯性严谨,甚至刻板,目标是少出或不出漏洞,以免授人以柄。无论是诉讼和非诉工作都不容出错,小则财产损失,大则人命关天。
非诉讼的法律文书,特别是公众公司的法律意见书,少则一万,多则几十万的文字,一次性通过不现实,需要反复更改,反复核对。
细心,是非诉律师的基本素养。虽然智者千虑,必有一失。但这一失可能就是不可饶恕。这也给所有的法律人敲响警钟--你不经意的小错,可能引起惊涛骇浪,可能导致你身败名裂。
从法律生开始都需要培养自己严谨和认真的待事作风,不能习惯于草率和侥幸,不得马马虎虎;任何可能被作为证据的文字或图案或语音都要谨慎发出,文字需要核对,语音假设对方录音;律师代表律所发函或公文或出具证明需要层级或严格审批制度;公众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不仅仅文字审核,更需要内容审核,一旦出错将会导致巨额赔偿,导致律所关闭和律师的倾家荡产。所以,各个律师要加强风险意识,律所也要加强风控管理,职业风险的弦需要永远绷紧。
有人说想让律师犯小错很难,犯大错更难。但愿如此吧。
2022年5月19日
来源:鸿湾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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